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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布时间:2021-02-04浏览量: 来源:信息科



我院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1年2月3日上午,为依法实施《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进《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我院形成学习宣传条例、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引导我院医护人员提高文明意识,自觉践行文明行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特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动员部署会议并组织第一次集中学习。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专题会上,院党委书记储进同志指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切实发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全院干部职工知、信、行有机统一,是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的重要一环。


随后储书记要求,各科室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思维;学懂弄通《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精神,制定学习宣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相关工作落实方案,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促进“说”与“做”的统一。把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文明科室、文明家庭、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开展共建共享活动,走进帮扶社区、农村,对广大居民、村民进行《条例》的学习宣传,协助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会议结束后,我院将按照活动计划,进一步进行条例的贯彻落实,大力倡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教育引导身边群众遵守《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文:王宏凯(党群部)

图:杨溢华(院办)

编辑:骆瑶(宣传科)

审核: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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